第239章 开庭!庭审!【求月票!】 (13 / 17)
“而被审人吴方孔健,在明知道手中之药为假药,成分不明,且有极高副作用的情况下还进行销售。”
“构成《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且,因导致八岁男孩李广,以及犯罪团伙李业双双死亡,情节加重,应当重判!”
柴世荣没看徐良,他眼神冷静,说出的话条例与逻辑十分清晰。
短时间内,两条重罪就从他口中说出。
但这还没完!
“根据我方调查,被审人从2004年11月1日进行第一次走私!”
“至今为止,走私时间长达6月,其中共进行三次大量假药走私!”
“总共为六十三箱,合计756瓶伊马替尼假药!”
“其中有七百瓶假药均被销售,波及人员十分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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