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812章 年代冤种前夫1 (6 / 14)

        刘光明没出摊,抱着孩子,送向红华去学校报到,同学们还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

        向红华笑了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在学校安顿下来以后,向红华给村汉寄了一封离婚协议书,和一封信。

        在信里,她从各方面向村汉阐述了孩子跟着她,比留在村里跟着村汉的好处,信里写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希望她以后,像你一样只能窝在那个小山村,一辈子一眼就能看到头。”

        “她跟着我,才能见识城市繁华,才能有无限可能。”

        “要是真为了孩子好,你就不要和我争!”

        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最终,村汉同意离婚,给她寄回来离婚证,还有一笔钱。

        三十七块五毛,说是给孩子花。

        向红华没拒绝,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天经地义。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