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斩! (7 / 32) 着实可恶。 依律该如何处置?” 朱元璋的话,不是问这虞山先生的。 而是问刑部官员的。 立刻便有刑部侍郎上前,拱手道:“陛下,根据颁布的海禁条例,以及大明律法所规定。 此等情形下,首恶当斩首,抄家,其家人发配流放。” 话音落下了,立刻便有御史台的御史站出来,对这个事儿表示了肯定。 赞同刑部的做法。 如今是洪武八年,后世所熟悉的明朝三法司中,大理寺以及都察院都还没有设立。 都察院是朱元璋一直到洪武十五年时,在御史台的基础上,改为都察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