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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二十三章 悯畸零幼主识民疾 破陈规能臣立新章 (3 / 15)

        “我习武之后,吃饭也是这样狼吞虎咽,娘亲和奶奶都教训我,说我没有礼数,但我饿,他也饿。”朱常治忽然伸手指着一个狼吞虎咽吃饭的孩子,说了一段让朱翊钧十分惊讶的话!

        朱常治指的孩子,大概只有八岁,面相十分的凶狠,少了一只眼睛,看起来更加恐怖,但他很瘦弱,看得出他在养济院的境遇不大好,大概是被排挤的那一类人。

        孩子的世界,也不完全是斗狠争胜,还有拉帮结派,他这种凶狠,又不听话的孩子,朋友自然很少。

        朱常治习武之后吃饭太快被教训,李太后隔代亲,王夭灼是心疼,最后都没管得住,不了了之,随朱常治去了。

        大明礼法对皇子进食,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不仅仅视为个人失仪,更被看作是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威胁。

        《礼记·曲礼上》明确规定: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就是吃饭不要捏饭团、不要把吃过的饭再放回盛饭的器皿中、不要流口水大口吞咽、不得发出声响、不要啃咬骨头发出声响,否则就是失仪。

        《童子仪》明确规定:饮食必执匙箸以正,不露暴殄之相。

        李太后也曾经多次纠正过朱翊钧的仪态,但李太后从没纠正过朱翊镠吃饭失仪,在李太后看来,皇帝就该注重礼仪,潞王注重反而乱了纲常。

        吃饭的礼仪逐渐演化成了对社会秩序的威胁,是在朱熹之后,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特别指出:所以养德性,非徒养口体也。

        就是说吃饭饮食的,应以礼仪为先,可以养德,而非满足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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