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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二十八章 劫富济贫的合理性 (3 / 15)

        陈末带着监察御史徐成楚的奏疏和案卷,来到了通和宫奏闻了此案的详细经过。

        “李文全、李文贵身为皇亲,恃权妄为,私设门禁、阻民兑钞,致宝钞失信、新政危殆。虽涉案仅七千八百银,然其行悖逆国策,动摇社稷根基,罪不可赦。”

        “主犯李文全、李文贵、革除爵禄,削籍为民,流放哈密充军戍边,无诏不得返京。”

        “从犯李文进、宝钞局知情不报、纵容包庇吏员、打手等,杖三十,革职永不叙用,发配辽东吉林充军。”

        “武清伯李伟虽未涉案,然治家不严,纵子为祸,削爵为民,抄没清华园改建学堂,彰圣上兴学之志。”

        “此案虽微,然如蝼蚁溃堤,不可轻纵;陛下雷霆处置,非为戕亲,实为护法;”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若不严惩,何以服众?陛下若舍公全私,新法必殆,若舍私全功,天下膺服,国策大业可成。”朱翊钧看完了徐成楚的处置意见。

        这是从严从重的处罚结果,如果是别的事,贪了7800银,根本不会闹到抄家流放的地步,但事涉宝钞大政,只能如此了。

        “确定只有7800银吗?”朱翊钧眉头紧蹙的看着陈末,询问着陈末是不是有不察之处。

        “陛下,目前查到的只有这些,当然也可以多一些。”陈末想了想,询问皇帝是不是要在案件规模上,多加一点,或者把一些无头公案,移形换影,扣在李文全和李文贵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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