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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八章 张公在时亦不觉异,自公没后不见其比 (5 / 14)

        可当时,南洋各国早就忘记了大明水师的天威,毕竟已经一百五十多年未曾威罚,自然没人理会大明的诏令了。

        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一个理由,大明贫银,不能受制于人。

        这一条理由充分,却得到了陛下和朝臣们的充分肯定,光懋不是个贱儒,他反对一条鞭法,不是贱儒那一套怕撑死先饿死的理论,而是作为科道言官,行使自己的权力,质询政令,提出担忧和问题。

        这才是一个言官该做的事儿。

        朱翊钧看着坐的笔直的光懋以及跟着他一起上奏的十几个御史,继续说道:“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二个理由,则是基于考成法的角度,一条鞭法执行下去的基本是清丈,大明将赋税和力役,合为一条鞭,即:银、力二差与户口、盐钞合并于地,朝廷要收税,就要清丈,厘清楚田亩,将力役摊派到田亩之上。”

        “而为了迎合考成法,为了完成考校,为了讨好太傅,就必然会出现地方官吏,虚报、多报田亩之数,倚功升转,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如此一来,朝廷看着田亩变多了,税基变大了,可是受苦的是穷民苦力和小地主,缙绅权豪们被清丈了,会想方设法的将成本摊到小民的头上。”

        张居正本人反对一条鞭法,对一条鞭法的态度格外谨慎。

        因为他很清楚大明官场内外都是些什么人,为了升转,不择手段,为了邀功,必然谎报瞒报,百姓小民会愈发的困苦,事实上也是到了万历九年,他才开始全面推行一条鞭法,但是很快,万历皇帝就开始对张居正进行清算。

        在万历十二年时,考成法、整饬学政、一条鞭法、强兵法、六册一账等等,全面废除。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并没有执行太长时间,不是大明亡国之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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