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购地 (2 / 6)
一番讨价还价下来,价格谈到了六百两,对方到这个时候咬死不松口了。
对此陈宣明白,这几乎是对方的底线,对方肯定有得赚,至少能捞一百两的外快,但是呢,这笔外快他估计也就喝口汤,大头都得拿去孝敬上头,区区小吏就敢这么独吞指定被撑死。
六百两的价格陈宣倒是能接受,毕竟省下了一小半的冤枉钱,然后就让对方准备文书地契,陈宣则准备回家拿钱,他的钱放在高家呢,谁没事儿揣那么多银子啊。
涉及到地契文书,自然是需要陈宣出具户籍之类的身份信息的,而陈宣至今还落户高家,实际身份是高景明的伴读书童,但户籍上的信息却是亲戚投靠,良家子。
而在此之外,陈宣还和高家有一份终身契约,当初盖了手印的,那才是真正限制他人身自由的关键。
当初在那份契约上盖手印的时候陈宣还不识字,从那之后也没见过那份契约,是以至今都不知道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他又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当初匆匆一瞥内容都没看完,自然是不记得的。
而当陈宣说到自己户籍信息的时候,和他接洽的小吏眼中闪过一丝懊悔和幽怨,对陈宣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差跪下来赔罪说大爷你咋不早说你是高家大少爷的贴身伴读,误会啊,都是误会。
接下来事情就简单了,原本那块荒地说好的六百两,真正成交之时只有三百两,至于钱什么的不急,先办理文书地契,过后补上就是,陈爷您还能差了这点不成,咱们先去丈量面积圈定范围,然后把文书地契搞定。
甚至都不需要回去高家拿‘户口本’,陈宣的身份信息在县衙就能查到,到时候签字画押就成。
陈宣心头一抽,妈的真黑,原本以为撑死五百两了,结果那块地只值三百两,当然,陈宣也清楚,这是看在他的身份上的最低价,而且人家也不收‘手续费’了,否则换个其他任何人,身份背景不够都不会低于六百两。
其实对方是想利用之权之便直接把那块地送给陈宣的,但他干不出这种白拿的事情,走流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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