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人比人气死人 (2 / 7)
若是他们哥几个能够安分的经营,借助洪兴的招牌,过上几年未尝不能经营成为亿万级别的快餐连锁产业。
可惜,不管是陈浩南还是山鸡,又或者大天二,都是不安分的主。
就是包皮的大哥巢皮,也是相当热衷于江湖的。
他们的年纪不大,陈浩南此时才刚刚二十出头!
只有包皮,已经逐渐适应了生意人的身份,对于江湖事务逐渐失去兴趣。
主要是,他的身材肥胖,在社团真的很难混出头!
他们几兄弟混江湖,底气可是相当充足的。
事实上,他们此时一个个都混得很不错!
陈浩南就不说了,山鸡和大天二,还有巢皮,也都成为了大佬B手下的核心骨干,有夜场管理权的那种。
按说,此时他们兄弟几个,应该相当满意才对。
可惜,事实恰恰相反,他们兄弟几个对于眼下的处境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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