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证据 (4 / 9)
当下,众口一词,全证明姜坤打人。
谢海涯冷哼一声,“梅花厅乃我第七院办公重地,在梅花厅动粗,按律该当何罪?”
“薛向诈骗在先,逃罪在后,姜坤追赶,也是事出有因,且并未对薛向造成实质伤害,还望邱副院明察。”
苏眭然朗朗清音,回荡在海棠厅。
按他的本意,是不愿和谢海涯正面冲突的,毕竟,以卑凌尊,是犯官场大忌的。
但事情既然出了,谢海涯来势汹汹,他若一味退缩,必失众望,人心一散,他就再没和谢海涯抗衡的资本。
邱显点头道,“苏副院所言有理,谢掌印,是这么回事。
姜坤追打薛向,这个基本事实已经确定。
但如何处罚,有前置条件。
若薛向真诈骗在先,姜坤最多是情急之下,举止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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