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章 杨青要发飙 (1 / 7)
市纪委办案点。
三楼的一间会议室里灯火通明,墙上的时钟指向晚上九点四十。
孙永文和几个年轻干部围坐在会议桌旁,桌上堆满了从碧波潭钓场调取的材料——消费记录本、挂账单、甚至还有几本破旧的点菜本。
“孙主任,这是2019年至今的所有记录。”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干部递过来一份汇总表:“苏庆余在碧波潭的挂账消费,总共四十七笔,累计金额三十八万六千四百元。”
孙永文接过表格,快速扫视:“时间、金额,和杨晓菊提供的那些纸条对得上吗?”
“基本都对得上。”另一人回答:“3月18日8320元,4月23日5140元……纸条上写的数字,和实际消费误差不超过一百块。”
孙永文点点头,又问:“袁本忠本人有没有直接消费的记录?”
“没有。”年轻干部摇头:“所有涉及袁本忠的消费,都是记在苏庆余账上。钓场老板陈国富,就是跳河的那位。他在每个相关记录后面都做了备注,比如‘袁局带朋友来’、‘袁局要了两瓶茅台’之类的。”
“这些备注,能作为证据吗?”有人问。
“单独看不行。”孙永文道:“但结合其他证据,就能形成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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