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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 扫街 (4 / 5)

        “根据我们之前的约定,等到钱到账结算后,给你百分之二十,这些钱我到时候还是打到你账户上?”王博文在电话里对张晨道。

        “可以。”

        和王博文商量了收益的比例,张晨负责出策划,王博文实施,张晨拿扣除成本后总体收益的20%。

        这个价也合理,虽然点子源自于张晨,但王博文负责整个工作室团队的运转,上下关系打点。大部分执行都是他在负责,张晨拿到这个点,其实都是很高的了,如果单纯按照电视策划项目算,一个项目在电视台内是3-5%的分成费用。

        而王博文以版权费的形式给予张晨20%的利润分成,这一套都走公司账目,有据可查,版权局报备的节目策划也是张晨的名义。

        当然,版权报备也只是方便公司走账,事实上无法限制其他电视台的模仿,稍微改一下,就可以复制出这类节目。

        给张晨20%,给电视台分成40%,王博文自己拿40%。

        第一期广告费用二十万。

        而一期的制作成本,是一万块。

        包括设备的租赁,群演的工资,一系列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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