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7章:小万历:债户之于债主,如佃户之于地主矣! (7 / 13)
小万历看向徐六。
“徐六,依照《大明律》,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3%),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他欠你三两银子,即使延迟归还,也不能超过本金的二倍,你那个欠条不算数!”
“哈哈哈哈……”徐六突然笑出声来。
“这是从哪里出来的公子哥儿,你是从书袋子子里钻出来的吗?”
“你满京师打听去,哪个典当行、哪个放债人的利息低于三分,即使是宫里,万岁爷的息钱也在八分以上!”
听到此话,小万历不由得有些语拙。
很多规矩,大明律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但民间百姓就是不照着来。
这就是御案上的奏疏与民间实事的区别,《大明律》只能约束老实人。
另外,内廷放钱赚息,小万历也是知晓的,但他并不知息钱是多少。
就在这时,数名南城兵马司的兵卒走了过来。
“都让一让,是谁在这里闹事啊?是不是过年想在牢里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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