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7章 商税之法 (3 / 4)
对市井小摊,微利小贩,货值微薄者,酌情减免,以恤小民营生。
此外,严定税例,厘清税物,凡民生所需之粮米,柴薪等物,从轻征税,珍玩奢侈,奢靡货物,从重征收。
朝廷当遍设州县税司,大邑专设官吏监临,小县则令佐官兼领,各司其职,账目明晰,税银悉数归公,按月报备户部…………”
陈从进看到这,一时间也有些沉默,这个法子好不好,那肯定是好的,但推行的难度大不大,说大也大,说小其实也小。
唯一的问题,就是在这之后,肯定会出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比如贪腐,比如做假账,偷税漏税之类的事。
不过,此法一行,不取之于疲农,而取之于商事,虽然后期可能会有些问题,但凡事又岂能因噎废食。
所以,陈从进当即召见群相,一方面商议,在陶师琯逝世后,该对其上什么谥号,以及该由何人增补为相。
另一方面,就是着重商讨,陶师琯遗奏中,商税的推行之法。
陶师琯生前对商事是很重视的,因为他很清楚商业的利润,那是远超于农业生产的。
因为其弟陶师平一直以来就是行商四方,后来还被陶师琯举荐给陈从进,专司卢龙商号的运作。
待诸相齐聚时,陈从进一开口,就给陶师琯定了调子,表示陶卿劳苦功高,和萧郗二人,在自己连年用兵,筚路蓝缕之际,全力稳住了自己的后方,以及供应前线之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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