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百司岁计! (4 / 21)
仅此四年,江昭的布政可谓是循序渐进,步步为营。
凡是政令,其目的都是一目了然。
或为吏治,或为敛财,或为强军,或是经济。
短短四年,相应变法政令,已然是初具规模,互哺互济。
就成效而言,可谓是相当喜人。
其中,吏部一改往日“裁撤官吏”的做法。
单就熙丰六年而言,仅仅是免黜了官员四百二十七人,小吏三千六百人。
相较于往几年而言,这一点免黜量,甚至都不算不上“零头”。
毕竟,自熙丰二年始,免黜的官员都是两千起步,小吏更是大都在一万五以上。
这却是开疆拓土引起的连锁反应。
截至熙丰六年,天下有官籍者四万一千人,小吏三十七万五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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