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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七章 罗马衔尾蛇,与渎神的文明扮演法 (5 / 9)

        何况,这两边的法律,根本不是一种情况。

        紫帐汗国的基础法律,是郭盖当初招募了一众希腊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基础上改编出来的。后来,海伦娜太后和巴西尔三世,又不断组织学者,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它和英国式的法律,从根基上就格格不入。

        紫帐的法学学者们,确实知道欧洲其他地方的法律,但根本看不上人家。在他们眼中,罗马法才是最伟大的文明财产。和它相比,那些十分粗疏、落后的蛮族习惯法,根本不值一提。

        告诉这些人,英式法律才是最先进的,要求他们去学习借鉴,简直是对希腊法学家们进行终极侮辱。后世的塞里斯人去学英国法律,可能都比他们容易接受些……

        而这种情况,就会带来更麻烦的问题:英国和罗马,谁是西方先进文明?

        或者,还可以更进一步:罗马,是西方么?

        到这一步,也就来到了通常的穿越模型中,问题最大的地方。

        如果郭康穿越到了同时代的塞里斯,他会来到明清社会中。这时候,他可以尝试按照西方先进文明的知识和经验,对塞里斯社会进行改造,以求走上正道,让塞里斯文明延续下去,先进起来。这也是最为正统、最为常见的方式。

        但问题是,他穿越到罗马故地来了。

        按照正统道路,他应该尝试按照西方先进文明的知识和经验,对罗马社会进行改造,以求走上正道,让罗马文明延续下去,先进起来。

        但这个结果本身,就形成了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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