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五章 你的事情我做主!(求追订!) (9 / 10)
转念一想,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年代‘防卫过当’这个法律定义刚被提出不久,在刑法里还是雏形,根本就不被重视。
无论是民众的观念,还是这些嫉恶如仇的帽子叔叔的观念里,抓到犯罪分子,打一顿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打坏了那是犯罪分子自己倒霉,谁让你犯罪的啊。
华十二朝帽子叔叔和小吴记者问道:
“帽子叔叔,记者姐姐,虽然我们是为我们妹子出头,但老话怎么说来着,见义勇为不避亲啊!”
“所以我们勇斗歹徒,这个性质属于见义勇为没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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