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魔术师杀手 (6 / 7)
它使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狙击步枪弹。而这种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步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相比,30.06的威力还要更胜一筹。
而相比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0.06的威力则更是显露无疑。
不过作为随身携带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
所以,枪真正的威胁,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发挥的物理破坏力。
与枪一同放在箱子里的,还有两发专用弹。弹头中封有切嗣亲自从身上采下的骨粉。当一枚封有切嗣魔力的子弹被射出后,这枚魔弹会转而攻击名为“切嗣”的魔术师。可以说,这是一种模拟装备。
因为魔术师们只固执于魔术,所以电子制品就成为了他们的盲点。这是一个很好理解的普通道理。所以会有一大半的魔术师,因为暗视镜和热源感应仪而丧命。但这只是理论上的结果,不能排除有意外情况。因为尚有不少魔术师不属于“普通”魔术师。当遇到这样的对手,切嗣就将他称为“强敌”。
如果遇到无法对其行使现有策略的“强敌”。那切嗣也只有以一个魔术师的身份,用尽所知的一切秘术去与其抗衡。而那时,或许手中的这把tender就是唯一的胜算。
切嗣边收回自己的思考,边从箱子中取出tender。无数次被切嗣手中汗水渗透的胡桃木枪柄,摸起来还是和九年前一样顺手。
持枪的感觉却已经非常陌生了。他静静的收拢手指。让枪与手骨契合,仿佛枪就是自己手臂的延伸部分。
用食指打开保险下面的轴,枪身便猛然向前倒去,露出了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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