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酒醉了 (7 / 13)
其实,伦纳德斯坦用过手枪当然知道如何瞄准,也许他是新手,用步枪的新手,但并不代表他连瞄准都不会。
所以在枪声四起当中,他也开枪了,他特意找了个稍偏一点的100米靶子,开出了第一枪就已经上靶!
这是很神奇的事,第一次打步枪,不脱靶已经不错了,如果用别的枪型的话。
那如果有一定的准确性呢?
所有人,都尝试过了,特别是随行武官,更是能看出手里这支步枪的好处。
精准,持续火力强。
最重要的还是精准。
他没有用过哪一款步枪像手里的这款这么舒服的,看着100米200米的靶子,他沉默了。
特别是,看到本来不会用步枪的伦纳德斯坦在初次使用步枪射击居然能上靶而且挺准时,他就知道这款步枪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无论是八路军还是对国军,又或者是对日军。
对乔治曼德森而言,也是如此的。
他甚至把眼前的这款步枪跟自己美国的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相比较,居然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他内心深处居然认为,八路军这个穷乡僻壤生产出来的半自动步枪比M1加兰德的步枪要优秀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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