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建制 (10 / 10) 这时候还不能分权,形成形成文官领袖更麻烦。 苏河的想法是建国后,根据情况设立内阁或宰相。 军方成立都督府、参谋部和军法部。 司法方面。 成立主管审案的大理寺,它和刑部一样,在地方成立分部,审案官员为提刑官。 成立都察院,都察院御史专门调查官员。 御史不掌握风闻奏事的权利,调查官员必须要有实证。 还成立科学院,这个一般人搞不懂的机构。 这里的人没有实权,但享受部级官员待遇。 【This chapter is finish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