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提刑 (6 / 9)
但仔细思量就觉得没什么。他本来就不会审案,这些工作还是要交给其他人。
吴栋林接受好友的邀请,亲自面见苏河,经过考察后正式上岗。
他收集县衙里卷宗,走访受害人。
尽快处理县衙的积案。
有罪的判刑,无罪的释放。
一眼就能看出是冤案,直接就把犯人释放回家。
受害人家属没有逃离出城,犯罪链条完整,直接按照律法判刑。
吴栋林现在采用的律法,主要是经过苏河删减的大明律,里面只有常见犯罪条款。
这些案件吴栋林只用两天时间就全部处理完。
剩下的都是疑难杂案,卷宗记载的模糊不清。
任何人都无法审明白这些案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