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新朝制度(一) (13 / 18)
负责管理所有官办企业的少府。
负责收税的税务总局。
负责稽查百官贪腐的都察院。
负责审案的大理寺。
新设立一个衙门议会,它的地位和内阁相同。
它负责国家高层与民间的沟通,制定律法的衙门。
所有文官都有任职期限,每一个职位任期五年,期满后都察院和上级会对官员进行考核。
包括首相在内的内阁成员、各部门的主官、地方的巡抚、知府、知县和议会议员。
都有任期限制,同一个职位,每个人不得担任两届。”
苏河没有对文官体制,做出太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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