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收军心 杀蜀王 审士绅 (26 / 30)
就是宗族族长利用自己的权威,用宗族家法侵夺宗族旁支的家产。
“罪犯田元康,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非法侵夺别人的财产。
判处退赔财产,补偿五百两银子。
罪犯判处二十年劳改徒刑。”
田元康听到苏河的判罚,他不断磕头,哀求道:“我用的是宗族家法,这符合大明律和儒家礼教。
大人,您不能因为这种理由处罚我。”
苏河一拍桌子,怒斥道:“现在大明律管不到你们,在我的治下,就要遵守我定的法律。
把他拖下去。”
警卫团的士兵刚想把田元康拖下去。
有一名仆人打扮的老头,冲了过来,呜呜的大叫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