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惩治贪官 (32 / 33) 经过这次审判。 为首的人肯定会死硬到底,但大多数从犯,为了自己家族会老实交代。 苏河还吸取这次的教训,加强制度性建设。 不只是受贿的贪官判重罪,行贿的人一样重判。 官员收取别人的贿赂,只要上报。 行贿的钱正常上税之后,就属于官员自己所有。 御史人数太少,发动百姓举报贪官。 都察院成立信访部门,百姓可以亲自去都察院,举报贪官。 除了恶意制造假证据诬告,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大明朝民告官,百姓要先受刑,官员们非常抵制民告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