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惩治贪官 (27 / 33) 贪污公款九万八千两银币。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吴栋林宣布完这些人的判决,他又宣布从犯的判决。 从犯,除了杀死徐乐安的巡检判处死刑。 其他从犯都没有判死刑,起步刑罚就是十年,大部分被判刑三十年以上。 判处十年的人,是充当污点证人的于正明。 吴栋林判完刑,宣布道:“陆文杰、邓浩漫、杜林。 分别罚没五万两银币。 家中银币不足,家族承担连带责任。 陆文杰、邓浩漫、杜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