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真正厉害的人啊,还得是您! (7 / 12)
此时您如果要私人掏钱,跟红光出版社签署个内部承包合同,让出版社以跟您借款,或者邀请您入股的名义,来开这个涉外宾馆,那这个涉外宾馆的所有权跟经营权,实际上依旧牢牢的把握在您的手里。
比如您可以签署一个债权合同,就是涉外宾馆的开办资金,都是您个人提供的,所以必须由宾馆的股份做抵押。
一旦您决定收回投资了,那红光出版社必须限期还钱,要是还不上,就要以宾馆股份来还。
这样的话,就算最后红光出版社出了变故,只要有合同在,有欠条在,您随时可以收回宾馆。
而出版社本来就是在您的掌握中,任何风吹草动,您都可以第一时间知晓。
只要知晓变动,您就可以在变动出现之前,提前完成债权跟股份的转换,不会有一点的损失。
等于说,您既可以借出版社的国企皮,来赚最大的利润。
后期万一出事儿,您也可以随时抽身,并且把最大蛋糕吃下来,里外里都不亏。
不得不说,您的这个优先打通渠道,优先获得国企平台的做法,真的太厉害了。
您有了那几个国企在手,随时都能进退自如,确实是别人羡慕不来的。
至少我妈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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