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真的非你不可啊! (5 / 11)
而广告收益也好,播出权也罢,都是电视台说了算。
所以曹志强如果想要投钱,那只能赚个播出权跟版权,广告收益是拿不到的。
问题是,这年头,电视剧的播出权跟版权收入并不高,跟电影是没法比的,毕竟大头其实是广告收入,而这个收入偏偏只能由电视台吃独食,制作方是拿不到的。
相反,剧本提供者,也就是编剧,反而能额外拿到一笔版权费,这个版权费不是固定的,会根据收视率而有所增减。
简而言之,这时期拍电视剧,如果不是电视台的相关制作部门,是独立投资的话,收益并不高,至少没法跟投资电影相比。
之前拍《101次求婚》的时候,曹志强有投资,是为了怕没人拍,怕这个项目夭折。
但现在既然富士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局肯出钱拍,而且华纳也乐意出一部分钱,曹志强自然就不用出钱了。
与其出钱投资电视剧,投资电视剧周边,比如退出电视剧原声唱片,还有电视剧人物的服装,要更赚钱一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爱音事务所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森森服饰”。
这家服装公司,其实是爱音事务所投资的一家服装公司,但这家服装公司没有自己的厂房,只有一个包括设计部跟销售部在内的办公室,以及一家装修很不错的门店。
然而,这家服装公司的所有服装,都是按照《101次求婚》里各个角色的服饰设计的,包括男女主角及相关配角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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