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做好自己的本分 (5 / 10)
简单来说,就是林大爷找一个可靠的人,在海口那边成立一个私人的贸易公司,然后跟国家的银行要点低息贷款,用国家贷款来进行港口建设。
这个贸易公司的法人不能是曹志强,曹志强只是股东之一,好方便曹志强今后行事。
港口建成后,要预留一个地方给曹志强,那里的人员安排,一切听曹志强的指挥。
也就是说,以个人的名义在海口搞一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以这个贸易公司的名义跟银行贷款,然后在海口投资建设一个货港。
表面上,这个属于私人公司的货物码头,所有权跟管理权呢,表面跟曹志强本人无关,曹志强只是其中一个投资商,占一点点的股份,就好像曹志强在“朝阳电子有限公司”里的情况一样。
有了一个投资股东的身份,曹志强以后频繁进出这个港口,也就能说的过去。
然后呢,平时这个港口一切照旧,正常经营,哪怕亏本也无所谓。
可一旦曹志强需要用到这个港口,给“迷雾”的人提供运输便利,这里的人必须完全听从曹志强的指挥,不得偷偷打听不相干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个私人性质的贸易公司,表面看来是京城某个大佬的私产,表面看来是一个正经的贸易公司,如果往深了挖,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经营水货的地方。
但不管是正经生意还是水货生意,都是障眼法,真正要掩盖的,是跟“迷雾组织”的秘密交易。
换言之,就是要利用这个带有迷惑性的港口,进行国内某些不能对外公开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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