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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3章 夫妻店性质的爱音事务所 (5 / 10)

        爱音事务所目前的股份比例是二八分,也就是中森明菜占两成,曹志强占八成。

        由于曹志强占据绝对多的股份,所以他是当之无愧的会长。

        这样的好处自不必说,以后分钱的时候,曹志强能分的更多。

        不过这个持股比例目前来说只是分钱有用,具体的公司行政权,还是在法人兼社长,也就是中森明菜的手里。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归根到底还是曹志强没有长期签证,所以可以投资,甚至在股份上占优,但却不能担任公司法人跟社长这种行政性的职务。

        所以,哪怕曹志强占股比例更多,他也只有分红权跟建议权,但名义上却没有事务所的管理权。

        这种情况在日本的很多合资公司里很普遍。

        比如日本的很多大集团,你要是看公司的股份比例,那就是外资占百分之五十一以上,可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还在日本人手里,大部分的原因,就在于那些外资控股方没有日本人的身份,也没有日本的签证,不能担任日本公司的职务。

        类似的还有韩国的公司,比如著名的三星公司。

        都知道韩国三星公司的控制人是李氏家族,可实际上李氏家族在三星公司的股份占比只有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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