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七叔 (4 / 7)
对县里的刑警队来说,两万元都属于大案了。县里最常见的侵财类案件就是盗窃手机和电瓶车,案值两千元以下的居多,属于可立案不可立案的范畴。可一旦超过了3000元,基本是肯定要立案的,往往也意味着被盗的不再是单间物品了。
江富镇觉得用用江远也合理。别人家的崽当厨师了,回来就可以给村子做菜,当修理工的,回来就可以给村里修车,江远是当警察的,回来给村里破案,就非常应该了。
而且,恰逢春节,正是村中英豪们展现风采的时候。
江富镇想一想,道:“那也行。你七叔这两天,也是被你七婶子骂的够呛,请人喝酒是一回事,他偷懒把酒放车库里丢了,那肯定不合适。我给你七叔说,让他那边报警,伱看你什么时间过来,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我带几个人回去吧。”江远依旧是技术员,就算是勘查现场,也还是需要有人在旁帮个手比较好。
另外,单人行动本来就比较受忌讳,这既是安全上的考虑,也是有助于证据链的完善。保护自己,保护嫌疑人。
江富镇“恩”的一声,很自然的道:“那回家来吃饭。”
这个时候,在江富镇的潜意识里,儿子回家帮七叔破案,就跟七叔的儿子回家帮忙炸鸡一样平常。
江远收了手机,回到办公室,就叫上牧志洋,道:“我七叔家丢了几箱酒,大概有2万元的案值,这会儿应该去报警了,咱俩一起去看看?晚上就在我家里吃饭好了。”
“好!”牧志洋答应的再痛快不过了。
王传星见状,毫不犹豫的站了起来,未等开口,就听旁边的唐佳用夹子音道:“江队,也带上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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