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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3 功力 (7 / 8)

        他面带微笑,对纪曾广说:

        “长官,我的当事人还在公司有重要的业务,他已经尽了配合调查的义务。

        如果你们要拘捕,请出示相关证明手续。

        那份录音材料,我们认为是伪造的,可以请专业的人员进行鉴定。

        如果是假的,你们拿一份伪造的录音材料拘留我的当事人,我们保留上诉的权利。

        如果是真的,那也是偷录的,根据2002年最高法的解释,偷录的资料有几种情形是不能作为证据被采用的。

        不管你们这录音哪里来的,怎么录的,我们都怀疑适用于不能采信的情形,我们保留上诉的权利。”

        律师果然就是律师。

        有理有据,似乎让人无可反驳。

        不管这录音是真的假的,都不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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