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 功力 (7 / 8)
他面带微笑,对纪曾广说:
“长官,我的当事人还在公司有重要的业务,他已经尽了配合调查的义务。
如果你们要拘捕,请出示相关证明手续。
那份录音材料,我们认为是伪造的,可以请专业的人员进行鉴定。
如果是假的,你们拿一份伪造的录音材料拘留我的当事人,我们保留上诉的权利。
如果是真的,那也是偷录的,根据2002年最高法的解释,偷录的资料有几种情形是不能作为证据被采用的。
不管你们这录音哪里来的,怎么录的,我们都怀疑适用于不能采信的情形,我们保留上诉的权利。”
律师果然就是律师。
有理有据,似乎让人无可反驳。
不管这录音是真的假的,都不占理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