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重回酒吧 (5 / 5)
其他的座位上零星坐着几个人,或者俩三个人,或者三五个人,都很自然的喝着酒,说着话,倘若不是角落里的那帮人喝的那么热闹,这里俨然是一个静吧,又或许只有音箱里放出的音乐还在提醒着我们,那个石滚演唱滚石的年代。
晓涵作为唯一的女孩,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默,“怎么啦各位帅哥,怎么都不说话,那……就为了给我这个刚从海外回来的学子接个风,干杯!”
于是大家把酒杯碰在一块,然后各自一饮而尽。
之后晓涵跑到舞台上,坐到鼓前敲了起来,我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在英国练过敲鼓,虽然技巧和专业人员相差甚远,但敲打的节奏和力度都可以唤回我们队乐队的渴望。
特别是她甩头的动作,比地黄多了条长发划出的弧线,于是,多郎、阿色、蚂蚁、邵杰都跑上舞台,重新寻找乐队的感觉。
台下喝酒的客人终于被这种场面点燃了热情,大家开始兴奋起来,每个人都在扭动着身体,我看着这一切,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曾经在校园草地上热情奔放的他们。
我想那个时刻,舞台上的每个人都没有忘记地黄,他们只是用这种全身心的投入去纪念曾经和他们一起演唱的队友,用自己对摇滚的热爱来填补这种缺失。
酒吧里的人似乎渐渐多了起来,一番一番的高潮接连着奔涌而来,闪烁的灯光在每个人的脸上闪过,动感的音乐在刺激着每个人的细胞。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伤心的人会选择酒吧,这个在我理解里只是泡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酒精有着更好的麻醉效果,在灯光和音乐的包围里,麻掉那一份伤心。
我被阿色叫上了舞台,和他共同唱完了Springflyinguphides这首歌曲,我在舞台上看着台下舞动的人群,眼睛默默地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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