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定夺 (11 / 14)
徐德忽的旧事重提,再次将见义勇为掏出。
只不过,这次的逻辑更缜密!
“民诉代理人陈伟,曾说,父女之间的保护是法定义务。”
“但......”
“依据《民法典》第 17、18、39条:年满 18周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的法定监护权自动终止,无需法院判决!”
“案发期间,受害者王梅符合上述条例。”
“综上所述,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无需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挺身而出,符合地方针对见义勇为的明确规定!”
徐德还是忘不掉见义勇为。
甚至......
“并且,在本案死者李二牛死后,我方被告人王强并非是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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