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抗捐树名 (3 / 12)
一股暖流混合着酸楚与豪情涌上心头。他将信纸仔细叠好,与那枚银质十字架并置一处。
乱世之中,这份无声的牵挂与懂得,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更为珍贵有力。
“以待天时……”他喃喃自语,目光重新变得锐利起来。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五月份了。
从外面带回来的报纸上,梁桂生看到了一则消息。
清廷悍然宣布了“铁路国有”政策,将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并与四国银行团签订《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600万英镑,将湖北、湖南、广东三省人民在1905年收回利权运动中从美国手中赎回的粤汉铁路和川汉铁路的修筑权,作为抵押又交给西方国家。
然而从粤汉铁路由商民集股自办起至1911年5月,广东粤汉铁路公司已实收商民股金2000余万元,而清廷在广东的政策则是按股票发给六成现银,其余四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须等到“路成获利之日,准在本路余利项下,分十年摊还”。
因为当时广东、四川、湖南、湖北四省是采用征集“民股”的办法,由地方政府在税收项下附加租股、米捐股、盐捐股、房捐股等,来筹集筑路的资金。绅士、商人、地主和农民共同出资,而且农民购买的股份占很大比例。
这样一来,这种侵犯民众权益的行为顿时引起了广东商民们的强烈不满。
在报纸上充斥了一片反对的声浪。
“保路运动开始了?”梁桂生盘点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很快就找到了对应点。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