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为浴火凤凰大大加更!) (9 / 15)
“法者,治之具也,心者,治之本也,有心无法,法可立,有法无心,法亦废。”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此言虽浅,其理至深,为官者,食民之禄,当思民之艰。”
“若存一分敬畏之心,则不敢虐民,若存一分感恩之心,则不敢欺民。”
写到这里,他想起《名公书判清明集》里的一个案子。
某县官判案,明明律法规定该判重罪,但他考虑到被告家有老母独子,便从轻发落,只判杖责,并令其赡养老母。
后来那被告改过自新,成了好人。
王砚明引用了这个案子,继续写道:
“故善治民者,不以法困民,而以心恤民。”
“法者,不得已而用之,心者,无时无处而不用,心存敬畏,则法虽严而不苛,心存仁恕,则法虽宽而不纵。”
“此治民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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