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父子争刑 (7 / 13)
陈县令见状,心中暗叹。
他岂会真想让这少年才俊,受那一百要命的杖刑?
但,律法条文在此,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能公然徇私。
就在他两难的时候。
这时。
王砚明再次开口,说道:
“县尊大人,《礼记·祭义》有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又云: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孝之根本,在于诚敬,在于不使父母受辱蒙羞。”
“今日若因学生之事,令家父代受刑责,身受创伤,学生心何能安?此非孝,乃大不孝也!”
“学生愿承此杖,一则守国家法度,二则全人子孝心,使家父免受刑杖之苦,保其身体发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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