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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1 / 11)

        晚上七点钟。

        李青云穿着一身便装,离开了兴隆派出所。

        看上去他穿着皮夹克、牛仔裤,仿佛很轻松的样子。

        但实际上,他身上带着好几样东西。

        这是他出门之前,从装备室拿出来的。

        也就是九十年代警用装备管理不严格,没有那么多规矩,这要是十年之后,就算他想拿都拿不了。

        要知道,现在甚至有些资格老的民警,连枪都敢带回家的。

        李青云没有持枪证,没法拿枪,他只能另辟蹊径了。

        从兴隆派出所到工人电影院距离可不近,李青云骑着自行车出发,花了十几分钟才来到了电影院。

        放眼望去,电影院前面已经人声鼎沸,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几分钟,昏黄的路灯把影院大门照得暖融融的。

        影院是青砖砌成的平房,正中央挂着红底黄字的电影海报,用毛笔写着片名,边角有些卷翘。门口摆着两张木桌,售票员低着头收钱、撕票,排队的人大多是情侣、三五成群的年轻人,还有带着孩子的家长,低声说着话,偶尔传来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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