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施特劳斯的一日工作2 (6 / 7)
现在好了,机芯和必要零件由上面按计划拨下来,算是合作社的资产。
工匠领回去加工、组装、调试,做成成品表。
每完成一块,合作社记录工分。最终卖出去之后,毛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交专区,纳入统购统销的大账;剩下的百分之七十,其中百分之四十归工匠个人作为劳动报酬,百分之三十留作合作社的积累和发展基金。”
霍夫曼越说越流畅,显然对这个新政策理解很深:
“海因里希大叔算过,同样做一块表,现在他实际拿到手的,比过去给镇上的钟表行代工多了差不多一半!
而且再也不愁好零件被大作坊垄断,或者成品被奸商挑毛病压价了。
合作社也能留下一笔钱,我们计划用这笔基金,慢慢添置一台小型的粮食风选机。”
施特劳斯仔细听着,脑海中勾勒出这幅图景:
柏林或维也纳进行宏观协作与物资调拨 -> 专区层级计划分配原料至合作社 -> 合作社组织本地有技能的劳动力进行加工增值 -> 成品通过更高层级的商业网络销售 -> 利润按既定比例反哺工匠、合作社和上级财政。
这是一个完整的、可循环的微型经济闭环,它打破了旧时代原料、生产、销售被不同中间环节割裂并层层剥利的模式,将计划经济的组织力与手工业者的个体技能、合作社的集体利益直接挂钩。
“很典型的‘劳动增值-利润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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