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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章 梅梅尔走廊条约 (8 / 9)

        巴尔特鲁沙蒂斯明白,所谓的“其他方案”,可能意味着比驻军更可怕的后果。

        在主要框架被德苏确定后,韦格纳语气缓和了一些,给予了巴尔特鲁沙蒂斯一丝安慰: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立陶宛朋友白白提供通道。”

        “作为补偿,贵国可以收取一笔固定的、合理的铁路过境费。”

        “同时,通过此铁路的三国货物,享受关税豁免。这对于贵国疲弱的经济,不无小补。”

        这微薄的收益与失去的主权和控制权相比,显得如此讽刺,但巴尔特鲁沙蒂斯知道,这已是对方给予的、唯一能带回去交代的“成果”了。

        最终,在德苏联合塑造的、不容抗拒的意志下,《梅梅尔走廊条约》的所有关键条款,均按照德苏的草案得以确认。

        《梅梅尔走廊条约》正文:

        1.铁路的所有权与主权象征:

        条约规定,该铁路在立陶宛境内的路段,其“名义上的所有权”归属于立陶宛国家铁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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