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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 饺子和合同 (5 / 6)

        第二条:“二、加品类。小百货稳住了,该上家电小件——电风扇、电熨斗、收音机。九十年代,家电要进老百姓家里了。”

        第三条:“三、招人。现在只有我和赵强,忙不过来。得再找一个,能守摊、能搬货、会说话。”

        第四条:“四、苏晓棠。她的棉衣做得好,手艺细。可以长期拿货,帮她开个’服装店’。”

        写到这里,我停了一下。笔尖在纸上顿住。

        第五条。最重要的,我不能写在纸上——即使写了,也不能让人看懂。

        “五、”我写得很轻,“四年。”

        只有两个字。但我看着它们,心跳加快了。郑东海。1995年。走私。枪毙。前世我在报纸上读到过这个消息,那时我是逃债的流浪汉,蹲在火车站候车室里,报纸上印着他的照片,黑白的。

        我还有四年多一点。在那之前,我得站起来。站得足够高,高到郑东海倒的时候,砸不着我。

        我把笔记本合上,放进柜台抽屉里,锁好。

        我站起来,走到店门口。雪还在下,地上积了薄薄一层。商业街白茫茫的,安静得像一幅水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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