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薛怀安出手,第一刀砍向陆寻 (59 / 65) 然而就在这时。 薛怀安忽然道: “既入书吏名册,便要守三司规矩。” “陆寻。” “从今日起,你不得私下接触人犯。” “不得私下干预审讯。” “不得再以民意胁迫会审。” “否则,本官可随时将你除名。” 陆寻看向他。 薛怀安终于露出一点冷笑。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