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钦差入江州,先点陆寻的名 (7 / 70) 第二,不许写字超过五十个。 第三,不许下床超过半炷香。 第四,不许乱吃。 第五,不许气青竹。 陆寻坐在床上,看着第五条,陷入沉思。 前四条也就算了。 第五条是什么东西? 他抬头看向青竹。 青竹双手叉腰,满脸认真。 “看什么?” “第五条很重要。”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