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十岁下场 (13 / 13)
但院子里安静得很,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学生逐条比对过。条例中对应试者的年龄下限,只写了一句话。”
“凡童子应试,不拘年岁。”
孔教谕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
“你说什么?”
“大奉科举条例,太宗皇帝御定版,卷三第十七页。凡童子应试,不拘年岁,惟以文章定高下。”
“学生今年十岁,户籍在册,身家清白,互保文书齐全,廪生具结也已备妥。”
他看着孔教谕的眼睛。
“不知先生驳回学生的依据,是大奉哪一条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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