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继承者! (13 / 17) 王老师没直接回答。 她把牛皮纸信封推到他面前。 “你自己看。” 李历拆开信封。 里面是一份公证文书。 纸张泛黄,日期是六年前。 他一行一行往下扫。 立遗嘱人:张桂芳。 遗嘱内容:……位于都江堰市青城山镇XX路XX号,面积约五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全部建筑物,在立遗嘱人身故后,由受遗赠人继承…… 受遗赠人:李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