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纵目墟烬 第28章 桥头别言 (4 / 6)
动身赶路。
短短十里山路,竹怀瑾整整走了一天。
不是他没力气。他从小在山里长大,翻山越岭这种事早就惯了。走不快,全因为一路上没完没了地躲。
天上的剑光,他得躲。那些修士踏剑飞行,白日里还好,一到清晨黄昏,就像水面浮的油花,隔着几座山头都能看见。他不知道天上飞的是什么境界的修士,但他明白一个道理——能在天上飞的,想弄死他,不费吹灰之力。
林子里头的哨音,他也得躲。那不是鸟叫,是芙蓉城养的巡山雀。那畜生比猎狗还灵,眼睛尖得能看见三里外的兔子跑。好几次,他刚钻进灌木丛,头顶就传来翅膀扑棱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阵像指甲刮在石头上的尖锐长鸣。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发现。只能趴在厚厚的腐叶堆里,把呼吸压到最轻,心跳却像擂鼓一样,震得自己耳膜都发胀。
有一次,一只巡山雀就落在他头顶不到两丈的树枝上,歪着头往下看。
他趴在灌木丛里,一动不敢动,连眼皮都不敢眨。那鸟看了很久才飞走。他趴在地上又等了半刻钟,确定它真走了,才敢爬起来。后背的衣裳全湿透了,冰凉冰凉地贴在身上。
他还得躲自己的影子,躲自己的脚印,躲自己呼出来的白气。
走路不敢走直线,专挑石头跟硬地踩,不给地面留印子。遇到泥泞的地方就绕路,宁肯多走一里也不敢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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