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淡紫红色的诡异迷雾 (4 / 11)
那个时代,农奴主有权对农奴施加任何刑罚,挖眼,剜鼻,割耳,抽筋,断手足,活剥人皮。
理由可以是看了一眼不该看的东西,可以是走路声音太大,甚至可以是今天天气不好,心情不好。
没有法律能约束他们,因为法律就是他们写的。
寺庙里的铜像金光闪闪,铜像下面流淌着农奴的血。
法典上的条文写着人有高低贵贱,碑文里的民谣唱着农奴身上三把刀。
差多,租重,利钱高。
农奴面前三条路,逃荒,为奴和乞讨。
曹笔记得一个细节:当时的西藏,一个农奴只值四块银元。
四块银元,够买两袋青稞面,够一个农奴主在茶馆里喝半个月的甜茶。
而一个农奴的一条命,就值这个价。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