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律政俏佳人 (6 / 9)
原告是一家名叫“汇达食品”的供货商,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一百二十万,立案时间是一个月前。
第二页是另一份起诉状的副本,原告换了一家公司,“鑫源日化”,标的八十七万。
第三页、第四页、第五页……
陆明一页页翻下去。
七份起诉状,两份仲裁申请,一份劳动监察投诉书。
总金额加起来,超过六百万。
陆明合上文件夹。
“这些是已经立案的。”
方瑜的声音很平,“还有没走法律程序但已经在催收的,据我掌握的信息,至少还有三四百万。加在一起,万家福身上背着毛一千万的外债。”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
“你的一千五百万,减去一千万的债务,实际到王大发手里的只有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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