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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通政升院,巡察专敕 (15 / 27)

        巡察寺的人到了地方,如果需要人手,可以直接征调这些力量。

        不用通过知府,不用通过知县,直接调。

        团营的团长、营长,县尉的捕头——接到巡察寺的命令,必须立即派兵派人,不得推诿,不得拖延,不得打折扣。

        当地郡县需全权配合——知府要配合,知县要配合,布政使要配合,按察使要配合。

        不管你是几品官,不管你在地方上有多大势力,巡察寺来了,你就得开门、交人、给卷宗。

        “有密奏直呈权,遇事不决可封密匣,经驰道直送于朕!”

        巡察寺在巡察期间,如果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案子太复杂,牵扯的人太多,涉及的关系太深。

        或者发现了比预期更大的问题——可以把情况写成密奏,封在密匣里,盖上火漆,贴上封条,交给通政院的驿卒。

        驿卒沿途不停,不进驿站,不与外人接触,直接送到宫门口。

        通政院的值班官员接过密匣,检查封条完整,登记入册,然后转送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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