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军监使制,监督之权 (17 / 21)
“各军粮饷,由兵部直拨各军,不经都督府。各级监使,直报宫中,不受各级军队管辖。”
“都督府有战时统一指挥权——敌寇来犯,朕授权都督统一调度府下各军将士,各军不得推诿、不得延误、不得越境。战事结束,指挥权收回,各军回防。”
“都督府有日常监督权——核查各军操练、防务、军纪,但不得干预军长人事、不得截留粮饷、不得私自调兵。”
“如此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无人可以拥兵自重,无人可以克扣军饷,无人可以欺君罔上。”
殿内武将们默默消化着这些信息。
都督手里没有人事权,没有财政权,没有监督权——他只有战时指挥权和日常监督权。
打仗的时候,他说了算;不打仗的时候,各军各管各的。
平时都督管不了军长、师长的升迁,管不了粮饷的发放,管不了监使的报告。
这个安排,便相当于把都督的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都督可以指挥打仗,但不能培养亲信;可以监督军务,但不能插手人事;可以建议升迁,但不能决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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