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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8章:秩序和效率 (4 / 10)

        彭刚的武昌政权是根据现有的储备官吏数量逐渐填补地方官的实缺,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增补新衙门。

        现在既然开始正式征收赋税,相配套的监察体系的设置也是时候提上日程了。

        彭毅很快领会了彭刚的意图:“单靠圣库这边或者三哥亲自派人巡查,力度恐怕确实还不够,也容易被下面的人摸清路数。三哥是想设置臬台衙门?”

        提及监察衙门,彭毅首先想到的是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的都察院和按察司。

        彭刚站起身,踱步到窗前,透过木花格望着窗外澄澈的夜色,缓缓说道:“我意是参采都察院、按察司之制与西洋审计制度,设立两个直属于我、独立于其他衙门的新衙门专司监察审计事务。”

        明清两朝通过都察院、按察使司及巡按御史(明)已经构建了多层次的监察体系,可以视情况选择性改良引用。

        目下北殿中央的官僚队伍规模尚小,最高的行政区划也只到府一级,还未置省,设立一个按察司就可以满足需求,都察院的设置可以暂时缓一缓。

        清虽乘明制,但对三司,即布政使司(藩台)、都指挥使司(都台)、按察司(臬台)的调整改动颇大。

        清朝直接废除了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军事职能由八旗和绿营系统接管,地方军事由总督和巡抚统筹。

        布政使虽得以保留,但布政使的职权到了晚晴大部分已经被巡抚和总督取代,沦为巡抚的属官,主要负责财政和民政事务。

        清朝的按察司的职能可以粗浅地理解为相当于后世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级司法厅、公安厅的复合体,看似是一个权力很大的部门。但它是高官(巡抚/总督)领导下的一个省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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