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南北榜制度?分省取中制度! (4 / 9)
它的具体做法环环相扣,贯穿了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考试。
首先第一步是划分考区,为省定额。
它首先将全国各省清晰地划分为大、中、小三等,并以此为据,为各省的举人和进士名额设定基准。
根据各地的文风高下、赋税轻重、人口多寡、教化程度等综合指标,将全国省份划分为不同等级,并以此作为名额分配的基本依据。
直隶以及江南各地被定为大省,这些地方文风鼎盛,赋税最重,人口最多,是朝廷的钱袋子和人才库。
山东、河南这些地方则被定为中省,文化底蕴深厚,但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不如江南,属于第二梯队。
广西、贵州、云南、甘肃这些偏远地区则被定为小省,文风不盛,人口稀少,地方偏远,但也不能让它们永远没有人能中举。
随后将各省名额定制化。举人大致是大省八十名,中省六十名,小省五十名;进士则是大省十名,中省七名,小省三至五名。
名额不是固定的,会根据每届考生的实际水平和人数进行微调,但大致比例不变。
这样一来,每个省都有了自己的“定额”。
不管你文风多盛,也不能把名额全占了;不管你文风多差,也不能一个人都考不上。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